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 中小學教師資格報考條件
188 2022-03-10
參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考生,面試科目名稱、考試合格證明中相應有關信息以及教師認定任教學科名稱將使用調整后的名稱。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
根據(jù)《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考試科目名稱的通知》(教師司函〔2021〕14號),現(xiàn)決定自2021年6月起對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小學社會等科目名稱進行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小學面試科目中,“小學社會”調整為“小學道德與法治”。初級中學筆試科目中,“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調整為“道德與法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初級中學面試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級中學)” 調整為“道德與法治(初級中學)”。
上述考試科目名稱調整后,在新的考試大綱頒布之前原科目考試大綱仍然適用,考生已通過且在有效期內的科目成績仍然有效。
中小學教師資格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
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條件,并應符合本省確定并公布的學歷要求。
應屆在校生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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