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河西學會計,長沙會計培訓實操學員
59 2017-04-13
長沙河西學會計,長沙會計培訓實操學員問工資的計提
學會計,到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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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工資要下月才能結算發(fā)放,該如何計提,不計提。該如何做賬,我考慮上月做到這個月是不是不太準確,因為實際上是上個月的費用。但是做到了這個月,如果一個單位每月工資數(shù)額差距比較大,其實我真正的問題是,當月計提時,我算不出當月準確的工資,該怎么提。
長沙會計培訓實操老師答復:
可以不計提,發(fā)工資的時候直接算不就好了,發(fā)放的時候再做也可以的,新的會計準則是規(guī)定不計提,上月工資直接做到當月,你做到這個月也沒有錯,你要是上個月計提了,這個月發(fā)放的時候還要在做一筆,你計提時并沒有發(fā)放出去工資啊,計提工資才是提前做費用。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chǎn)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貸: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庫存現(xiàn)金
(3)交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承擔)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公司)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借: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會計準則出來就不要計提了,什么計提,預提,待攤都沒有了,從財務的角度來說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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