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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復(fù)法
214 2017-05-25
【師資介紹】
黨校教師,法學博士,多次參加中央及地方公考閱卷工作,并參與黨校公考面試工作。依據(jù)多年閱卷和培訓經(jīng)驗,由推方法,研發(fā)出一個根本方法統(tǒng)一應(yīng)對申論、行測和面試的全部試題,在業(yè)界率先提出公考培訓第三波——“通識教學法”(GeneralEducation),即公考培訓由階段“混合教學”、第二階段“分模塊教學”向第三階段“通識教學”的飛躍。主講申論、言語理解和面試,被考生譽為立于公考培訓最前沿的講師。
【老師履歷】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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