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中級經濟師考后資格審核相關材料
39 2017-07-04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tǒng)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的規(guī)定,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經濟師考試成績后的5個工作日內,我省將在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審核人員名單(各科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報考人員)。相關人員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的應試人員將不予受理。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核?!笆≈睂倏紖^(qū)”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各市州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須在收到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工作,并將審核不合格人員名單加蓋公章后,報送省人事考試院。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應試人員,取消考試成績。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各市州審核合格名單后,按照國家合格線標準確認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名單。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將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的《考試報名表》匯總交省人事考試院統(tǒng)一蓋章并打印證書后,送省職改辦驗櫻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核時,經濟師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
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yè)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yè)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湖南省教育廳教科院出具紙質認證報告;
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jié)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溫馨提示:湖南省2014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4日-8月14日。
課程推薦:2014年長沙中級經濟師考試培訓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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