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yè)資格
44 2017-04-13
洛陽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yè)資格?土地使用權出讓及土地征收包含那內容?下面,關于土地使用權的含義及相關內容洛陽魯班培訓詳細講解!
土地使用權出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上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出讓的含義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也稱批租或土地一級市場,由國家壟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2、經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內只有使用權,在使用土地期限內對土地擁有使用、占有、收益、處分權;土地使用權可以進入市場,可以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但地下埋藏物歸國家所有。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國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才能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
4、集體土地不經征用(成為國有土地)不得出讓;
5、土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與土地使用者之間關于權力義務的經濟關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償、有限期的特點。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由批準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用地者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劃撥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含義:
1、劃撥土地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者交納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和無償取得兩種形式。
2、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
3、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必須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核準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辦理手續(xù)。
4、在國家沒有法律規(guī)定之前,在城市范圍內的土地和城市范圍以外的國有土地,除出讓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劃撥土地進行管理。
征收集體土地補償的范圍和標準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征地費的主要部分。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的標準為:
(1)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盛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guī)定。
(二)安置補助費
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支付安置補助費。安置補助費是為安置因征地造成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盛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guī)定。
在人均耕地特別少的地區(qū),按前述標準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盛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地上附著物是指依附于土地上的各類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如房屋、水井、地上(下)管線等。青苗是指被征收土地上正處于生長階段的農作物。
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城市郊區(qū)菜地,是指連續(xù)3年以上常年種萊的商品菜地或養(yǎng)殖魚、蝦的精養(yǎng)魚塘。
(四)臨時用地補償
經批準的臨時用地,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該土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但臨時用地逐年累計的補償費最高不得超過按征收該土地標準計算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
(五)合理使用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由農村集體組織安置的人員,安置補助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人員,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人員,補助費發(fā)放給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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