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考試考前注意事項
247 2017-04-24
凡在成都建科培訓學校報名參加崗位考試考前培訓的學員請注意以下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時考生必須憑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居民身份證(缺一不可)進入考場,在簽到冊上簽名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桌子右上角。
2、考生進入考場,應攜帶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程功能)和藍(黑)墨水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攜帶考試規(guī)定以外的資料、提包等物品進入考場,要統(tǒng)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3、考場內(nèi)嚴禁使用移動電話、電子計事本等通訊工具和器材,已帶的必須切斷電源,并與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試試卷由試題本、機讀卡、答題紙三部分組成。考生答題前應首先用藍(黑)墨水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在試題本、機讀卡和答題紙規(guī)定的位置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根據(jù)考試科目填寫相對應的準考證號)。
5、所有客觀性試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均需在機讀卡上作答,機讀卡填涂部分使用2B鉛筆填涂;所有主觀性試題(即案例分析題、計算題)均需在答題紙上作答,凡在答題紙上答題的,必須用藍(黑)墨水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作答,字跡清楚、工整。凡是在試題本上作答的,一律無效。
6、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45分鐘后,方能交卷退場;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7、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場,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大聲喧嘩。
8、嚴禁將試題本、機讀卡、答題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下午熟悉考點、考場。
10、考生因個人原因?qū)⑿彰蜏士甲C號填寫、填涂錯誤,造成差錯的,后果自負。
11、考生因準考證上信息與本人身份證件不符,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12、考生須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考試和領(lǐng)取合格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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